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逃犯條例修訂 恐成破壞一國兩制的漏洞 2019-02-21《熊出沒注意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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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修訂移交逃犯條例要慎重】

近日,特區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,指出香港與內地以及台灣過往並沒有互助引渡條例,所以現在要實行一次性個案的逃犯條例的修訂。

這個建議沒有經過公眾諮詢,一提出便引起社會上不少人的疑慮。眾所周知,內地和香港分屬兩個不同的司法體系,在罪與非罪之間,兩地存在很大差異。所以修訂逃犯條例,一定要避免以個別性的前提得出普遍性的結論。

現在逃犯條例修訂的涵蓋面包括台灣和內地,這是問題之所在。大家知道,內地非常強調國家安全,最近中聯辦主任王志民也說得很清楚:香港不可成為國家安全的法外之地。

香港蘋果日報的老闆黎智英,以及一些著名的評論員如李怡等,每天都在報紙上發表反共的文章。根據內地的司法體系的標準,這些行為絕對屬於顛覆國家政權,那麼內地是否可以列出一個名單:凡在蘋果日報發表過文章的人,都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的逃犯,繼而要求特區政府交人呢?

這個逃犯條例一次性的個案安排並非不可修訂,但在修訂過程中必須拿捏好分寸,嚴格限制逃犯的定義以及所涵蓋的刑事罪責範圍,這才能真正做到一國兩制不動搖、不變形、不走樣。我們沒有必要為反對而反對,否定逃犯條例一次性個案的修訂,只是要求把所涵蓋的範圍加上一個嚴格的限定。

這是維護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正當要求!

#逃犯條例 #引渡條例 #一國兩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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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author
劉夢熊博士,(Lew Mon-hung,1948年12月11日 - ),生於廣東台山,榮休全國政協委員、香港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非全職顧問,曾任百家戰略智庫主席、佳訊控股董事局主席兼執行董事及東方明珠創業董事局副主席、國際資源集團主席、世界最大華資投資銀行及證券行「京華山一國際(香港)有限公司」首席顧問、《鏡報》文化企業有限公司董事,又撰寫《文匯報》「指點江山」、《東方日報》「指點江山」專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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